浙江多部门合力助旅游业复苏

发布时间:2022/4/13 10:15:34

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政策意见》提出53条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扶持政策措施,更大力度帮助浙江省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其中,针对旅游业提出9条纾困扶持措施。《政策意见》提出,创新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交纳方式,组织推动开展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加强银企合作,建立健全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

《政策意见》还提出,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支持旅行社按规定提供相关委托服务。推进移动支付助力智慧文旅。加强对文化和旅游资源宣传推介。支持2020年12月31日前入选文化和旅游部“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的导游创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牌导游工作室”,纳入浙江省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范围,支持其参与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申报。